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

家書 ── 門徒與擴展

家書 ── 門徒與擴展
湯頌年牧師  

  太 25:31-46 記載耶穌所講「綿羊和山羊」的比喻:當在末日審判的日子,他來要按世人在地上的生活和行為,將世人分開,好像牧羊人把綿羊和山羊分開一樣。結果,綿羊得著賞賜,山羊卻受責罰。
 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極為嚴肅可畏的「聖城被毁」與「未世審判」。在《馬太福音》第廿三章末和第廿四章的開始,分別記載耶穌為聖城耶路撒冷哀慟及預言它將被毁。之後,「耶穌在橄欖山上坐着,門徒暗暗地來說,請告訢我們,甚麼時候有這些事?祢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甚麼預兆呢?」(太 24:3)耶穌的回應顯然也藉着聖城被毁這一事向門徒進一步啟示「末世審判」,和在「末世審判」前教會和信徒應有的虔敬態度。
  明顯地,太 25:31-46 這段經文把「將來的審判」與「今日的行為」連結起來,似乎把「稱義」建立在「行為」的基礎上。難道基督的福音不是「因信稱義」的嗎?難道我們「既靠恩典稱義,如今還靠行為成全嗎?」(加 3:3),這段經文好像帶來了震撼性的效果:就是「恩典」與「行為」的張力。
  正確瞭解這段經文,就會明白其中的「行為」與基督的「福音」或「恩典」並沒有衝突。這裡所說的「行為」並非律法主義的行為-人因靠行為(善行)而賺取「救恩」。這裡所說的「行為」就是信徒個人和信徒群體(教會)因信而彰顯出為鹽作光,知行合一的「好行為」。
  門徒被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開始,因為他們活出分別為聖像所跟隨的主一樣的生活。耶穌在這裡所指的「山羊」就是一群只擁有頭腦理性相信的人,他們只是今生相信,不俱有真實信心,他們不願意為信仰犧牲和付代價。
  教會的本質是甚麼?教會不是一座宏偉冰冷的建築物,而是由一群門徒﹝活石﹞所建造成的「靈宮」,是永生 神的家﹝審判由 神家開始﹞;教會應履行耶穌所頒布的愛人如己的「大誡命」和使萬民作主門徒的「大使命」,以傳道與服務並重為己任。這一切行動的本質就是「福音」,就是「愛」,這一切行動的終極目的,就是使人得「生命」並且得的更豐盛。
  教會的擴展是常態,耶穌描述 神的國應該像芥菜種般擴展,所以門徒理應肩負神國擴展和教會擴展的責任。今天,讓我們學效基督,在世為鹽作光,以傳道和服務「兩條腿走路」的樣式,在社群中為主見證,榮 神益人,並憑信見步行步,行步見步,盼望在主再來審判的日子得著獎賞。  
(2016.03.19-2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