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書 ── 「兩件改變我的事」 朱均海傳道 1982 年的一個暑假,哥哥帶我參加暑期聖經班,聖經故事十分吸引我,再加上就讀一間基督教小學,所以對於耶穌的故事也不太陌生,在頭腦上知道耶穌所行的神蹟奇事十分偉大並很吸引我,在聖經班裡認識了一些和我差不多年紀的小朋友,主日學老師悉心教導也十分和藹可親,這讓我認識到除了家人及同學以外,原來還有這一班基督徒群體,當暑期聖經班完結後,不久也開始參加了一個「少年團」,沉默的我很少主動和他們說話,在團契中透過遊戲、導師的講解、使我認識了神更多,記得在一次團契的聚會中,傳道人再簡單地說出耶穌基督的降生、釘十字架、復活原來是為了我們這班罪人,心中很受感動,憑著單純的信心及認知作出了一個重大決定──決志信耶穌。 另一件事情的開始是在我的中學時代,腦海出現一個念頭就是要讀神學,當上一個傳道人,那時的我確實羨慕一個全職事奉的人,他們能全心全意的去走全職事奉主的道路,但同一時候想到讀神學是距離自己很遠的事。首先總覺得自己讀書不太聰明、很自卑、總覺得別人比自己能幹,其次是因為覺得自己太年幼,人生閱歷太少,自己定下要在社會上有一點點人生經驗後才踏上,那豈不是更好嗎?又可能自己想得太多,神未必是選擇自己的呢?神真的要我這樣行嗎?那時,心裡想要經歷衪,以致清楚是祂的心意,就是這樣我在心裡向神禱告。以上三個所謂的攔阻,就一直在心中盤算……,到了 1999 年 10 月份參加了教會三福訓練,而同時期台灣發生地震,看見許多大廈倒塌,一夜間不知死了多少人,心想這些在睡夢中死去的人當中,有多少人未認識主呢?有多少未得救的靈魂呢?心中起了很大迴響。當時我在一間老人中心工作,常常都會舉辦一些康體活動,也常有一些禮物轉贈給長者,那時想我雖然能間接地幫助他們,解決物質的供應及一時的快樂,但是永生的福樂他們可會得到嗎?在三福訓練期間,知道我的母親患了癌症,而癌細胞也擴散了,心想如果這些事是攔阻的時候,我更不要放棄去尋求全時間事奉的機會,深信無論如何,衪必會帶領和保守,同年的 11 月參加了在荃宣舉辦的差傳奮進大會,講員的信息再一次感動自己,我還可推卻嗎?若再不踏上,要到何時呢?那時我正式立志:主啊!我願意獻上。因為耶和華以勒,衪必有供應及預備,接著在 2000 年 9 月我正式進入神學院接受裝備,亦以有服事主的心為樂。 (2021.10.16-17) |
2021年10月24日星期日
家書 ──「兩件改變我的事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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